时间:2025-11-13 栏目: 江西 浏览量:5
寻乌县中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和全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制)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江西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加强寻乌县中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及学科发展需求,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制)和面向全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公共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8.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年龄和专业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方向及要求:详见《寻乌县中医院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岗位要求的学历、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规定为准。
2.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是指199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寻乌县中医院党政办(门诊楼五楼党政办);
3.报名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1);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岗位要求相关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暂未领取资格证的,则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⑥面向全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面试
1.领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5年11月21日上午,报名处领取。
2.面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团队协作、语言表达、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能力。
5.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招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取得执业资格先后、学历高低的顺序确定)。不论所应聘岗位是否构成竞职关系,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体检和政审
1.体检:入闱人员统一在寻乌县中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寻乌县中医院新入职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2.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确定的最终拟聘名单将在寻乌县中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聘用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寻乌县中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行聘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医院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正式聘用。
五、人员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按寻乌县中医院规定执行。
2.“五险一金”按政策比例给予缴交,寻乌县中医院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寻乌县中医院负责解释,整个招聘程序接受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的指导监督。
咨询电话:寻乌县中医院党政办 0797-2842410
附件:1.寻乌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制)报名表
2.寻乌县中医院劳动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mPhvdCobSKfJEnRzWkU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