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3 栏目: 其它 浏览量:5
2026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卫健系统招聘优秀青年人才4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江苏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2026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andu.gov.cn/)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5日9:00-2025年11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706685614@qq.com)进行报名。
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2026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以“报名单位+岗位名称+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命名,按照报名所需资料要求将原件正面扫描制定为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电子邮件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需报名材料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所需材料:①《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2026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④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规培合格证明等扫描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招聘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9:00-12:00,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5)应聘人员在邮箱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前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联系招聘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报名材料发送不完整等原因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6)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方式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分别按两种方式组织实施:第一类是报名成功人数小于等于100人的岗位,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开展考核;第二类是报名成功人数超过100人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开展考核。
第一类:采取“两轮面试”方式考核
(1)两轮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第二轮面试成绩为准。
(2)第一轮面试。面试内容以适岗性评价为主,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第一轮面试(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岗位不设第一轮面试环节,直接第二轮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60分为合格;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资格复审。招聘部门(单位)在第一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名单(含末位同分者),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第二轮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将被取消第二轮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第二轮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60分为合格;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招聘部门(单位)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成绩相同,招聘部门(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第二类: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核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联系发放准考证,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阅卷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委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4)资格复审。招聘部门(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含末位同分者)。拟进入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6)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60分为合格;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7)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8)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招聘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部门(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1. 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 考察。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 公示
(1)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上),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单位)的资格。
2. 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部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保障
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符合盐都区“名校优生”申请条件的,还可享受如下待遇:
1.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元/月、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年内在盐都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都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盐都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分别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都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 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5. 非盐城籍的5年内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五、联系方式
1.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0515-88426196;
2.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3.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5-88401393。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401508(盐城市盐都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2026年卫健系统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pdf
2.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2026年卫健系统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yandu.gov.cn/art/2025/11/12/art_2611_4379978.html
tags标签: 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