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4 栏目: 其它 浏览量:5
首都儿科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 招聘96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北京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首都儿科研究所是新中国第一家儿科医学研究所,前身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儿科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1983年归属北京市卫生局,正式更名为首都儿科研究所。1986年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正式成立,2025年更名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为首都医科大学第二儿科医学院。
首都儿科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北京协和医学院儿科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硕士培养点,是具有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2026年博士后出站人员(符合博士后在京落户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儿科医学事业;
(二)专业对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或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无不及格科目或补考记录;
(五)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六)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博士后出站人员须符合相关落户条件;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七)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考生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同一专业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可报名;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八)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社会人员,培训合格的,按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政策执行;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首都儿科研究所招聘系统(http://oa.shouer.com.cn:32188/#/login)进行简历投递。首次登录系统请在线注册、维护简历、上传个人简历附件并选择岗位进行投递,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人员通知参加科室考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二)招聘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安排进行科室考核及院级面试。科室考核包括科室笔试和科室面试。笔试范围包括与聘用岗位相关应知应会的知识或英语、操作等测试,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科室笔试合格者确定为参加科室面试人选。科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科室笔试、科室面试成绩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科室考核成绩。科室笔试、科室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科室考核成绩总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院级面试名单。对于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院级面试。
院级面试由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由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及格线为70分。院级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院级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终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及公示
人力资源处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待遇
拟接收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八、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原因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九、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方式:010-85695701 刘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
附件:北京医疗卫生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