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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26年师资博士后招聘公告(第一批)

时间:2025-11-20 栏目: 北京 浏览量:7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管单位。是一所中医特色鲜明,中西医结合诊疗优势突出,综合救治能力强,集医疗、教学、科研和国际中医药服务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东方医院是首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机构、中医内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数智中医慢病防治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平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中西医结合肿瘤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基于老年痴呆防治的中医药慢病研究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北京市卫健委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

为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研究成果的产出,我院设立师资博士后,为医院培养具有学术潜力的后备青年优秀人才。

为什么选择我们

一、优厚的基础薪酬待遇

师资博士后考核特优者薪酬可达40万元/年,入选国家相关博士后人才项目者国家资助的待遇叠加发放,医院为博士后缴纳保险和公积金。

二、充足的经费保障

1.除基础的薪酬待遇外,鼓励支持博士后发表高水平文章、申请各层次课题、参与各类人才项目等。具体奖励机制参照《东方医院科技奖励与激励实施细则》。

2.对于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的优秀人才,国家资助与本岗位薪酬叠加发放。

3.出站考核优秀并留院工作的有额外奖励。

三、清晰的职业发展

表现优异的师资博士后享优先留院权,经录用并入职后满足相关条件我院协助解决北京户口,给予人才培养启动基金,并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如何加入我们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热爱中医药事业。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报名截止前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除外),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4.属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或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

5.符合国家及学校、医院博士后进站有关规定。

6.符合师资博士后岗位的基本要求以及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7.符合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相关回避要求。

8.师资博士后类别

(1)科研博士后:近三年具有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的高质量学术成果。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助力合作导师团队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2)临床博士后:优秀应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届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近三年具有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的高质量学术成果。具有较好的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能力,具备创新型、复合型的中医临床医学拔尖人才的培养潜质。

二、岗位需求

点击查看详情

三、应聘方式

1.登录东方医院人才招聘网页,网址链接:http://hr.dongfangyy.com.cn:8000/zp.html#/。

2.系统注册。进入系统后通过邮箱注册,请务必牢记注册邮箱和密码。

3.填写个人简历。在“个人中心”处逐项完整填写个人简历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

4.点击应聘。师资博士后候选人在“首页”点击“校园招聘(应届生)”,选择申报科室并点击“应聘”。

5.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查收邮件信息,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6.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应聘期限

应聘期限: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

五、招聘流程

1.简历投递:根据上述要求,应聘人员完成简历投递,医院进行简历初筛和资质审核。

2.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医院统一组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

3.第一轮面试:通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人员进入面试。

4.试工:根据用人部门要求和计划,应聘人员在科室进行为期一周的试工。

5.心理测评与德育考察:试工期间或完成后,安排心理测评,并需提交德育及思想政治情况证明。

6.第二轮面试:医院组织第二轮面试。

7.院领导审议:拟录用名单经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审议讨论。

8.体检:根据要求参加体检。

9.公示:根据要求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10.签约: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协议。

六、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

东方医院人事处:许老师

联系方式:010-67689930,dfyyrczp03@163.com

文章来源:https://www.dongfangyy.com.cn/Html/News/Articles/12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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