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其它医院招聘网

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时间:2026-01-08 栏目: 其它 浏览量:13

2026上半年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9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黑龙江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医院简介

黑龙江省眼科医院(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黑龙江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前身为1959年5月成立的黑龙江省沙眼防治所,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国家重大疑难疾病协作网络项目协作单位,省内唯一的三级甲等眼科医院,东北三省唯一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对口专业指导示范机构,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防盲和近视防控于一体的现代化眼科医院,医疗技术能力和质量水平在省内处于先进地位。

医院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和大成街交叉口,分东、西两个院区,另建有木介街门诊。核定床位120张,年门诊量超过13万人次,开展各类手术超1万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黑龙江省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孙河,全国名老中医传承人杨永升,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王影,龙江名医崔海滨、李广红、程为平等一批知名专家。医院坚持走中西医眼科结合发展道路,打造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省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诊疗中心、省干眼治疗中心、全飞秒屈光手术中心及中医眼科诊疗中心。建有省内首家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科普教育基地“黑龙江省眼健康科普馆”。

医院配备业内领先的术中OCT导航显微镜手术设备、德国蔡司全飞秒激光系统、超广角免散瞳激光眼底扫描仪(SLO)、超广角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海德堡视网膜脉络膜造影仪、STORZ鼻内窥镜、玻璃体切割白内障超声乳化一体机等设备400余台(套),是省内最大的眼科物理诊断中心,在白内障、眼底病、干眼、屈光、斜视与小儿眼病、角膜移植等方面全方位满足患者需求。

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1月4日(含)至1990年1月5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为40周岁(含),相关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为45周岁(含)。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2020年以前取得医师资格考生,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作要求。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并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医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黑龙江省眼科医院东院区会议室(926)。

(三)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用人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在职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佐证材料。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1月4日(含)。笔试结束后,政策性加分资格现场审核通知将在用人单位网站发布,对审核通过人员予以公示,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单位留存。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医院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 笔试。

1)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2)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省眼科医院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3)笔试时间将在医院网站另行公布。

2.面试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医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以上。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签字确认。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录像及评分有关资料保存1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医院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医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医院网站公示5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及保险参照医院同类合同制人员执行。

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眼科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0451-81790539

监督举报电话:0451-81790512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51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

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官网:https://www.hljyk.org.cn

附件1: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doc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mElASmfClzB9JyS_mgtvA

tags标签: 行政 | 口腔 | 眼科 | 心理 | 中医 | 中西医 | 超声 | 门诊 | 临床医学 | 中西医 | 

展开全文
地区:其它   哈尔滨   
相关信息
>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所属公立医院工作人员... 2026-01-08
> 绥化市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2026-01-08
> 3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 2026-01-08
>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6-01-08
> 池州市人民医院劳务派遣药品静配岗人员招聘公告 202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