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3 栏目: 四川 浏览量:6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PART 01
一、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爱岗敬业;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服从医院安排和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5.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如在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7.应聘者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PART 02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点击查看》》》》《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PART 03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止,逾期投递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需扫描二维码,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请将以下个人报名相关资料的原件彩色PDF扫描件,上传至组织人事部人才招聘专用邮箱(邮件主题请按“姓名+岗位”命名)。
①个人简历;②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仅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岗位资格证明;⑤CET-6考试成绩报告单;⑥无犯罪记录证明;⑦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及要求进行报名,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
2.所有报名资料缺一不可,且必须真实有效,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未按照要求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或提交的报名资料因格式错误无法打开者,均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核;
4.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PART 04
四、资格审查
(一)我院将根据实际应聘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筛选,将以邮件形式通知面试。
(二)应聘资质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须承诺填写的信息以及所提供证件资料均正确、真实、有效。若所提供之信息或所附之证件资料错误、虚假、无效,违反诚信原则,有欺骗、隐瞒、伪造或提供不实信息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隐瞒曾发生过的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提供虚假的入职材料或履历信息,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若已聘用则解除聘用关系,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PART 05
五、面试考核
(一)收到面试通知者,面试当天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仅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资格证明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进行现场审核。(注:复印件按上述顺序依次叠放并用夹子固定)
(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考核程序。
PART 06
六、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需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体检报告原件邮寄到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进行审核。所有体检项目结果必须均为合格或者未见异常,否则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PART 07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我院将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PART 08
八、公示
(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我院拟聘人员,将在我院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PART 09
九、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PART 10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66118
联系邮箱:25091001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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