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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成都市双流区卫健系统公开考核招聘14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26-03-13 栏目: 四川 浏览量:7

2026上半年四川成都市双流区卫健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四川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2026年拟考核招聘1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附件)

二、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2026年上半年成都市双流区卫健系统“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1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26年高校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原件校验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 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14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现场招聘会

按照成都市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统一部署安排,本次招聘将赴外地开展岗位推介、政策宣讲。

1.北京大学校园招聘会

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9:30—12:00

地点:北京大学(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百周年纪念讲堂南广场

2.清华大学校园招聘会

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14:00—17:00

地点: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祖龙广场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9:00—3月27日17:00。

报名途径: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2026年成都市双流区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要求的相关材料(2026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的PDF文档投递到招聘单位邮箱。

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1242456530@qq.com

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903190260@qq.com

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1006362800@qq.com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和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意愿调整到报考条件相同的其他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超过3:1的岗位由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初选。取消岗位情况及是否初选由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下同)公布。

五、 原件校验及考核

考核分为初选和综合考核,初选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仅作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员资格筛选,综合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一)初选

时间及地点:在成都市双流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初选通知书(以邮件形式发送)。

方式及内容:初选方式为现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医疗卫生方面综合情况。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如因应聘人员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初选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时,参加初选人员均进入原件校验。

(二)原件校验

原件校验在成都市双流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通过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通过原件校验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为3:1,原件校验未通过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照初选结果依次等额递补2次。因原件校验未通过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导致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通过原件校验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取消初选、面试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 面试考核

(一)时间及地点

在成都市双流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考核通知书》为准。

(二)方式及内容

1.方式:结构化面试。

2.内容: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成绩计算

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考核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核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考核资格,开展面试考核后查实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考核人选;如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考核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考核入围比例时,面试考核正常进行。

(四)成绩公布

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于面试考核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面试考核成绩,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七、 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的其他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2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及相关事宜由成都市双流区卫健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2次。

(三)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以及拟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成都市双流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取消拟聘资格以及拟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出区外。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 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初选、面试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8—85839258(成都市双流区卫健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28—85802499(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1.2026年成都市双流区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2026年上半年成都市双流区卫健系统“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1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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