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3 栏目: 黑龙江 浏览量:2
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护士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不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长期临床护理倒班工作。
4.具备正常履行护理岗位职责的心理素质。
5.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6.服从医院岗位安排和调整。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21日之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本科毕业生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逾期未获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5.同等条件下,具有三甲医院护理工作经历或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行政处分、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不诚信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大庆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3日
2.报名地点:大庆市人民医院北院机关三楼人力资源部320房间
3.联系电话:0459-6612825
4.报名材料: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的《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各层次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执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内容包括心理测试、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
三、工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
执行医院聘用制员工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
工作满半年,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科室绩效。
(三)社会保险
医院按规定缴纳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中的单位应缴部分。
(四)聘用方式
由医院直接聘用,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录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本公告由大庆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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