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18 栏目: 江苏 浏览量:7
因工作需要,昆山人才派遣中心有限公司受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公开招聘派遣制护理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护士
招聘人数:6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
2.昆山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26年6月26日。
3.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996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本次招聘面向2026届医药卫生护理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的2024届、2025届医药卫生护理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具备三甲医院两年工作经历并取得主管护师职称人员。2024届、2025届毕业生须满足如下条件:有不缺联且未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5.以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的,其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大专升全日制本科的应聘人员,其专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其本科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取得与其毕业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非本硕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取得相应本科学历和学位。
6.以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含大专升全日制本科),本科及专科阶段专业均须为护理学;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非本硕连读硕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专业均须为护理学。
7.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8.已具有主管护师职称及以上人员需提供在三甲医院两年临床护理岗位工作证明(其他人员提供在三甲综合医院40周实习证明材料)。
9.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2026年12月26日前,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能应聘岗位。
10.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1.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
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8:30~16:30)到昆山市崂山路9号(昆山人力资源市场1楼两岸人力资源配置中心)现场报名,未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信息,视作“报名不成功”。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信息一致。
报名提供资料包括:
1.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3.提供未签约的毕业生空白就业协议书完整版(签好本人姓名,不得缺联;尚未发放或网签的必须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并注明是否签约)、就业推荐表。
4.由学校(学院)开具的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证明(研究生学历提供)。
5.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实习证明、工作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返回,复印件由本公司留存。
(二)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应聘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等待考试通知。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6月30日9:00
(2)笔试地点: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前进东路566号)8号楼5楼501、502、503、504教室。
(3)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护理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技能考试。
2.技能考试
(1)技能考试时间:2026年7月2日8:00
(2)技能考试集合地点: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前进东路566号)8号楼6楼602教室。
(3)技能考试为护理三基操作随机抽考一项,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90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成绩计入总分。
3.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计算
按照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技能考试累计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80%。
4.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7月2日14:00
(2)面试集合地点: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前进东路566号)8号楼602教室。
(3)本场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个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5)按照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应聘人员排名。根据排名,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将技能考核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6)面试结束当天,将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情况。
(四)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报告一律由本公司统一领取。
(五)考察(政审)
1.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个人有无犯罪记录和失信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录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到院办理报到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鉴定合格后正式录用为本公司合同制员工并派遣至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四、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为自主招聘,实行派遣合同制,签约2年。
2.主要待遇为享受江苏省工资标准、五险一金、岗位绩效奖等。
五、联系方式
昆山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崂山路9号(昆山人力资源市场1楼两岸人力资源配置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312联系人: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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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人才派遣中心有限公司定向派遣(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kshr.com.cn/article/info.html?aid=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