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1 栏目: 贵州 浏览量:4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临床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结合我院业务发展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6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从江县中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严格规范招聘全流程。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2026年计划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从江县中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黔东南州从江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安心在岗位履职。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8年8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工作经验者能独立承担临床诊疗工作的优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对应岗位工作要求。
6.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从江县中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不得报考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因违纪违法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8.在医疗活动中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相关要求的。
六、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从江县中医院洛香院区门诊部4楼人事科。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报名费100元,现场缴纳。
七、资格审查
由人事科、医务科、行风办组建资格审核小组,对照招聘条件,严格核验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有效性。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审查不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核及录用资格。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拟招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及考核方式由医院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对并列人员重新组织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定于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从江县中医院洛香院区门诊部5楼2号会议室举行。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当日上午9:30前到达候考室(5楼1号会议室)签到候考。截止上午9:30仍未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按规则依次递补。
九、体检
按招聘计划1:1比例,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业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问题暂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试用期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存在录(聘)用、劳动关系,入职前须依法解除或终止原有合同;聘用人员须在医院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定岗;考核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医院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十三、待遇
聘用后的福利待遇以县财政具体拨付的金额为准,享受医院相应岗位工资待遇与绩效,购买相关社会保障项目。
十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从江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从江县中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855-6416812。
附件1:从江县中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zNDc1NjQ2NA==&mid=2247539349&idx=1&sn=5b2159526a76d09236f9b0aa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