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2 栏目: 河北 浏览量:8
根据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常年招聘优秀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数次跻身全国最佳医院排行榜前100名,连续三年在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获评A+等级,稳居全国前10%。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十大医学人文医院”、河北省卫生系统“百佳医院”和“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博士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
临床诊疗相关的医师岗、专职科研岗。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四)应聘人员初始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
(五)医师岗位应聘人员入职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六)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截至报名当日)。
(七)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科研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初始学历和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九)应聘人员入职时应具备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如暂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须在入职后1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十)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六、招聘程序
本次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医院自行组织考核,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相结合。
2.报名时间:本公告长期有效(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收现场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139号,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人事处222房间。电子邮箱地址:hbydsyrsc@163.com。
4.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电子邮箱报名人员需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清晰并生成一个PDF文件,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博士招聘+姓名+专业”。
(1)资格审查报名表(见附件1);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研究生院开具的在学证明;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科研业绩证明材料、SCI收录证明;
(8)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荣誉奖励证书等。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完整、真实、准确、规范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做到诚信报考,否则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邮箱报名人员需按医院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与邮箱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二)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分为“专业素养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两轮进行。
1.专业素养考核:
主要围绕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知识水平和科研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测评考核。专业素养考核通过人员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2.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围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学术能力、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融合潜力、实践经历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素质面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官网网站(https://www.cthhmu.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cthhmu.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考人员未按医院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请报考人员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并持续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
(三)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0369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
(四)未尽事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招聘工作监督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03617(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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