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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一医院医联体分院关于公开招收编外工作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6-08-13 栏目: 福建 浏览量:5

为进一步满足医联体分院的工作需求,提升服务质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基本要求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暂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三明市第一医院公共卫生科(三明市图书馆A幢21楼2102室)

3.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仅限工作日)

4.联系电话:0598-8222885 夏老师

5.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持个人简历、身份证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往届毕业生: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执业证、身份证。

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同页)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原件材料需要现场进行审核。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材料及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录取后应提供相应佐证或验真材料,如以虚假材料及信息报名的,一经发现医院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或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四、招聘方法

1、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5人或因特殊需要,采取笔试(以岗位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2、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则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面试评委当场打分。

3、选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

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为客观题。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岗位拟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按1 :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座位安排待定。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其成绩仅用于决定考生是否获得面试资格,不计入最终成绩计算。

②面试:为最终考评,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本次招聘考试的最终成绩。入围人员将仅根据其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和录取,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得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2.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我院通过指定途径通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或我院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办理录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根据医联体分院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根据医联体有关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医联体编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七、待遇说明

按医联体分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不收取考务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4.岗位内递补及岗位间调剂

本次招聘可进行岗位内递补。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可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可进行岗位间调剂。当岗位存在未能开考情形或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故拟聘人数不足的情况,或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数量较少,且考生有意愿调剂的,由招聘单位征求调剂考生同意后可进行岗位间调剂。调剂可在面试前或面试后完成,调剂人员原则上应符合调剂岗位的条件。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其中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6年9月30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严格落实回避政策。

6.我院医联体编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均由我院纪委监察部门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98-5173955。

本招聘简章仅适用于医联体分院本次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未尽事宜由我院公共卫生科、人事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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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一医院医联体分院关于公开招收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文章来源:https://www.smdyyy.cn/a/renshizhaopin/20260812/9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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