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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时间:2026-08-24 栏目: 广东 浏览量:10

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茂名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建于1958年,是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科研、教学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精神残疾评定于一体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

医院承担茂名地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于2025年7月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共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粤西医院,双方以“技术下移、人才下沉、服务前移”为核心,构建起诊疗、教学、科研、管理全链条帮扶体系,省级专家常态化下沉坐诊,医院综合实力持续增强。

医院霞池院区位于茂南区山阁镇霞池村委会旁,占地141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500张;官山院区位于茂名市区,专门设立青少年心理健康中心,聚焦青少年心理问题早期干预与特色诊疗。

全院现有在职职工470人,团队结构稳定、专科力量扎实,持续为粤西地区群众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学科建设用人需求,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我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学历、资质、年龄等详细要求详见附件1《2026年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专业判定统一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执行。

报告基本条件

(一)通用报考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品行端正,恪守医疗卫生行业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5.具备适配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年龄、工作年限、资质取得时间计算截止至本公告发布当日;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4.聘用后即构成法定亲属回避关系的;

5.伪造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弄虚作假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

(二)报名方式:全程线上扫码报名,扫描公告下方招聘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同步上传全套报名材料清晰扫描件;材料模糊、缺漏、格式不符均视为无效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名需上传全套材料(均需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1.《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详见附件2);

2.《应聘人员近亲回避承诺书》(详见附件3);

3.《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

4.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备案表;

6.岗位对应资格证、执业证、规培合格证明等专业资质材料;

7.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业绩、荣誉等佐证材料;

注: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全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备查。

(四)报名重要须知

每位应聘人员仅限选择1个岗位报考;所有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虚假填报、伪造证件,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医院公众号通知。

资格审查

1.人事科负责线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并同步告知笔试或面试相关安排;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任一环节,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刻取消报考资格;

3.面试前统一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考核方式

参照市直医院分层考核规则,分两类人员设置考核流程,全部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免笔试,直接面试人员

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参加面试考核。

1.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列为拟聘人选;

2.面试综合测评专业理论、实操思维、沟通表达、岗位匹配度;

3.面试时间、地点单独通知,未按时到场签到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普通岗位:笔试+面试综合考核

1.笔试

(1)采取人机对话形式。

(2)符合资格条件者通知笔试,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医院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通过医院公众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50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

(2)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全部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录用对象)。

3.综合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统一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缺考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与考察

1.体检:综合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全部费用由考生自理;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核查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履历、遵纪守法、岗位适配度、有无失信违纪记录;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岗位,不予聘用。

递补规则

出现以下情形,可在7个工作日内开展同岗位递补:

1.体检不合格;

2.考察不予通过;

3.公示异议无法聘用;

4.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入职。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同步完成体检、考察、公示流程,递补工作仅限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办理。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

聘用

(一)聘用程序

由人事科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入职报到时须完整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全部有效证件,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待遇及试用期

本次招聘人员为医院合同制编外职工,执行本院统一薪酬福利标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教材、备考资料,不委托、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培训班;

2.所有报名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存复印件;

3.咨询电话:人事科 0668-3299866、3398323;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2ODk4MTMzOA==&mid=2247503260&idx=1&sn=1dd9bfb02f39b0a393d0ce2ff0f

tags标签: 心理 | 法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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