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9 栏目: 北京 浏览量:4
根据工作需要,2026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药研究所)于1955年12月19日正式成立,是全国成立最早的国家级开展中药研究的专门机构,自1983年起被确认为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医学合作中心。
我单位屠呦呦研究员因发现青蒿素,2015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2016年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019年被授予“共和国勋章”。中药研究所下设17个研究中心、1个期刊部和2个挂靠中心。经过几十年的科学研究实践,培养造就了一批从事本草文献、中药资源、质量标准、炮制、制剂、药理、毒理和新药研发等中药全产业链条的科技骨干。现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科学创新研究基地,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4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中药炮制学全国炮制基地。
设有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及中药学博士后培养点。主办国家级学术期刊《中国中药杂志》《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基层中医药杂志》《中医药科学(英文)》(Scienc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是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中药化学专业委员会、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中药制剂专业委员会、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质量保障专业委员会和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与生产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社会在职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北京市常住户口。
2. 博士后:在国内博士后工作站或流动站全职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当前为在站状态,能够于2026年12月底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并报到入职。非京籍人员需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博士后出站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
3. 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已取得或将于2026年12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认证,符合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的相关政策条件。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 具有较好学术水平,近五年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
(2)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
(3)作为第一负责人获横向课题到位经费100万元以上。
(4)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
(5)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以上的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6,若为共同第一或通讯作者,影响因子需≥10)。
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者优先。
7.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仍在禁考期的。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