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9 栏目: 山西 浏览量:4
2026年秋季招聘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人才队伍结构,充实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力量,保障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河津市公立医院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岗位空缺及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医院简介
河津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76年,是一所集保健、预防、临床、康复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担负着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科研和基层保健培训、检查指导等任务。
设有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部)、儿童保健部、医技保障部四大临床医技科室,实行保健临床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现拥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仪、DR、乳腺钼靶机、宫腔镜、腹腔镜、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产后康复治疗仪、孕期营养分析仪、乳腺血氧成像仪、 骨密度仪、麻醉机、阴道分泌物综合分析仪、儿童营养分析仪、儿童康复评定仪等先进设备。
医院获得“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国家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优秀集体”、“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科学育儿试点单位”、“国家互联网+宫颈癌筛查基地”、“山西省五一巾帼标兵岗”、“山西省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运城市卫生系统先进单位”、“河津市2020年度疫情防控先进单位”等荣誉。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下图: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格)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优先河津市户籍或常住河津市人员。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5.曾实施、参与非法宗教或加入邪教组织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用工形式
聘用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薪酬待遇: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见附件1)
工作地点:河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六、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本次招聘通过河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融媒体等多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2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 — 周五)
2. 线下报名地点:
河津市妇幼保健院六楼人事科
线上报名邮箱:
m1873_c5tcazvkvl@aka.yeah.net
3. 报名要求
(1)简历;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人持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2张,报名时需填写《河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
上述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医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通过医院官方平台公示。通过初审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未通过初审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或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开考,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综合成绩60分以上)。
招聘岗位中学科带头人、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及上学历、规培生,采取直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素养等内容。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缺考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及简历,未带相关资料的人员及迟到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行业特殊要求(如无传染病等)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3个工作日内到上级公立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情况、岗位适配度等,核实报考资格及档案信息。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我院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十)录用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人事科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录在案;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59-5357678
监督电话:17634000559(党办)
(扫描二维码下载表格)
附件1:《河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外聘人员岗位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表格)
附件2:《河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
END
强廉政建设打造百姓放心医院河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外聘人员岗位表岗位外聘年龄学历薪酬待遇序号名额专业要求资格要求备注名称要求要求 (元/月) 皮肤科学科带头人 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专业主治医师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 1 1 及以上 5000+绩效+缴纳三险至50周岁耳鼻喉科学科带头人 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眼耳鼻咽喉科专业主治医师 5000+绩效+缴纳三险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 2 1 及以上至50周岁 3 眼科学科带头人 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耳鼻咽喉科专业主治医师 5000+绩效+缴纳三险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 1 及以上至50周岁 4 内科学科带头人 1 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内科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5000+绩效+缴纳三险 5 中医科学科带头人 1 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中医学中医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5000+绩效+缴纳三险病理科学科带头人 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 6 1 病理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 5000+绩效+缴纳三险至50周岁医学影像科学科带头 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副 5000+绩效+缴纳三险核医学和CT上岗证五年以上医 1 人主任医师及以上学影像科工作经验儿科医师 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儿科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 3500+绩效+缴纳三险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 2 至50周岁妇产科医师 38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妇产科专业执业医师并取得 2 规培合格证 3500+绩效+缴纳三险 10 外科医师 1 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外科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 3500+绩效+缴纳三险 11 外科医师 38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外科专业执业医师并取得规 1 3500+绩效+缴纳三险培合格证 12 皮肤科医师 38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专业执业医师 1 并取得规培合格证 3500+绩效+缴纳三险 13 眼科医师 38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耳鼻咽喉科专业执业医师 1 并取得规培合格证 3500+绩效+缴纳三险 14 耳鼻喉科医师 1 38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眼耳鼻咽喉科专业执业医师并取得规培合格证 3500+绩效+缴纳三险 15 盆底康复科医师 1 38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针灸推拿学中医专业(针灸推拿方向) 3500+绩效+缴纳三险执业医师并取得规培合格证 16 产科护士 3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助产/护理护士及以上并取得助产士证 1. 有助产工作经验优先2.能独 1 立完成护理基础操作儿科护士本科及以上护理护士及以上 1.有儿科工作经验优先2.能独 17 2 30周岁及以下立完成护理基础操作附食文章附件助手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附良文章附件助手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厚德慎独勤勉创新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医院愿景建设群众满意、社会信赖、员工幸福的妇幼保健院发展目标树行业标杆,铸妇幼品牌,打造全省一流的妇幼保健院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全国爱婴医院山西省儿童妇幼医疗保健专科联盟山西省妇科专科联盟成员单位运城市乳腺专科联盟河津市妇幼保健院选择妇幼院情新生余风屎生活更灿烂投诉咨询电话: 17634000559 社会监督电话: 0359— -5357557 各科室预约咨询电话总值班电话:5023218 检验科:5357568 产科门诊:5357549 口腔科:5357531 产科医生办:5357520 孕期保健科:5357530 产科护理站:5357536 药剂科:5357526 妇科门诊:5357538 男科:5357532 妇科护理站:5357566 乳腺科:5357535 儿科医生办:5357545 体检科:5357543 儿科护理站:5357565 妇女保健科:5357538 预防接种室:5357565 儿保科:5357523 母乳喂养热线电话:5357536 办公室:5357557 盆底康复中心:5357522 品品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地址:河津市延平街南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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