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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足医院招聘公告

时间:2026-09-11 栏目: 重庆 浏览量:4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足医院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护理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医院整体护理服务质量与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临床诊疗工作及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的编外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02

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10名。

03

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相应的业务能力。

(二)学历要求

大专(三年制)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要求

护理类及护理学类。

(四)年龄要求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并取得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五)其他条件

1、本科须取得相应学位并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三年内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大专(3年制)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及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并取得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六)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七)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凭据认定。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04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限工作日受理,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线下报名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交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行政教学楼5楼530组织人事科办公室审查;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诚信规范完整的填写个人信息,医院依据填报信息进行初审,信息填写不完整、提供虚假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3、资格审查

医院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来院参加考试考核,并在考试考核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二)考核考试方式

1、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须进行理论考试,未达到理论考试要求直接进行面试。

2、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围绕护理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公共知识等,考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环节

(1)面试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末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岗位匹配度及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

(3)面试通知:

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4、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录用依据:

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5、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任一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递补

招聘各环节出现应聘者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逾期未报到等各类空缺名额时,医院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入职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来院完成入职体检(含心理测试)。如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

拟录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编外聘用相关手续,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院纪检室监督下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05

聘任期间的待遇


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06

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红星社区二环南路1073号

微信公众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足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43780260(请在工作日8:00—12:00,14:30—18:00拨打)

审核编辑|王世栋

责任编辑|霍黎昕 史汉新

图文排版|王雯 孙赐文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zg3NjE3Ng==&mid=2652828825&idx=4&sn=ce9e76bd1bab423cfd6811c6fb3

tags标签: 护士 | 护理 | 行政 | 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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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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