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27 栏目: 陕西 浏览量: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专业人才2名(编制备案制)、精神卫生专业人才1名(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研究生目录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有效期之内);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6年10月26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具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事实上的工作关系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且无其他人事、合同等纠纷。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0月26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医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6日8:00至2026年10月30日16:00。
资格审查工作由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汉滨区第二医院)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人事科。
4、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其中: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4)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
(5)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在公立医院工作的非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公众号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等情形形成的缺额,不再对面试名单进行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医院公众号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由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医院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体检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若出现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事项将在医院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
(四)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电话无法联系应聘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应聘人员对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报名条件需要咨询时,请在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915-3616826。
附件:附件一: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汉滨区第二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二: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汉滨区第二医院)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x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
2026年10月26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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