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2 栏目: 山西 浏览量:9
2025山西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招县用”特设岗位计划招聘5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山西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人口小县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人口小县事业单位改革,大力发展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帮扶协同协作关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决定在我市试点开展“市招县用”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定义及职责
人口小县医疗卫生机构“市招县用”特设岗位,是专门设置在市级三甲医院,将公开招聘的优秀医生派驻到人口小县医院工作的岗位。
通过“市招县用”特设岗位计划,经公开招聘流程录用为长治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的,即为“长治市‘市招县用’特岗医生”。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长治市“市招县用”特设岗位计划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本次“市招县用”特岗医生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须派驻到黎城县人民医院工作不少于3年,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返回长治市人民医院工作。3年服务期内,“市招县用”特岗医生应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医疗服务与临床指导。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如出门诊、管病人、做手术,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协助黎城县人民医院诊治疑难危重患者,参与会诊、病例讨论,分享诊疗经验,提升当地医疗技术水平。
2.开展人才培养与技术帮扶。通过教学查房、手术示范、业务培训等方式,指导当地医护人员提升专业技能;引进市级优质医疗服务技术、项目,协助县级医院及相关科室完善工作制度、流程预案、诊疗指南等,提高科室管理水平;采取“师带徒”模式,培养当地医疗人才,留下一支“带不走的医疗队”。
3.参加公共卫生服务与健康宣传。开展基层巡诊义诊、健康咨询、科普讲座等便民服务,宣传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保健意识;支持黎城县人民医院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参与疫情防控、疾病预防等工作。
4.参与医院管理与协调。遵守黎城县人民医院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积极参与医院的日常管理运营工作;加强与市级派出医院的密切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协调市县医院之间的资源对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打造市县双向转诊的平台渠道,提升区域医疗协同服务能力。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1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址:长治市人民医院1号行政楼四层419办公室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请按顺序排好):
(1)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附件3);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5)若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进行代审查。代审查者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委托书》(附件4),并按要求携带纸质材料。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7)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相关费用。
3.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长治市人民医院1号行政楼四层419办公室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用人单位择优聘用。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2)成绩查询
时间:2025年11月25日,见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3.面试
届时请关注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面试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长治市卫生健康委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长治市人民医院。
政策咨询:
长治市人民医院:0355-2066577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55-2054262
监督电话:0355-2023289 0355-206653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长治市“市招县用”特设岗位计划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5年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招县用”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 .xlsx
文章来源:https://wjw.changzhi.gov.cn/tzgg/202511/t20251111_3107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