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1 栏目: 云南 浏览量: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曲编〔2022〕26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曲人社通〔2023〕21号)、《曲靖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曲卫字〔2013〕266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22〕26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及见习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始建于1938年6月,历经“云南惠滇医院曲靖分院”“曲靖专区医院”“曲靖地区人民医院”“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发展阶段。2025年将搬迁至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占地面积484亩,建筑面积64.6万平方米,床位规模3300床,年均门诊量151.7万人次、出院患者12.2万人次、手术量3.4万人次,是云南省单体规模最大的三甲公立医院,是一所“没有围墙的花园式医院”。医院锚定“立足曲靖-区域引领、服务云南-辐射周边、面向南亚东南亚- 国际接轨”的战略定位,努力打造高水平省级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准科研创新转化平台和高标准医院管理全国样板。医院在岗职工3082名,现有博导16名,硕导71名,博士30名,硕士501名,高级职称专家724名,各类省级人才称号24人。近3年来获批科研立项174项(国家级3项、省级44项、厅级44项),获省科技进步奖5项,省卫生科技成果奖4项,发表SCI论文102篇。医院现有临床医技科室59个,国家重点专科建设及培育项目5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1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14个,省级精准检验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4个,省级质控中心分中心4个,市级质控中心36个。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卫健委紧缺人才(药学、麻醉、康复)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国家级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云南省创伤中心,通过国家卫健委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评审,通过国际ISO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建成国家标准化房颤中心示范中心、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MMC)管理中心、国家呼吸专业PCCM规范化建设达标,全国VTE防治能力建设项目血栓防治中心优秀单位,急性缺血性脑卒中介入再通持续位列云南省第1名。2023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结果中,在全国1588家三级综合医院中评价为A等级。医院曾连续五年被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评为“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是全国敬老文明号、云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云南省示范党支部。
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着力打造一所“无差别诊疗”的品质医院,一所自己父母不找熟人也能舒心看病的一流医院!
二、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原则: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机制,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医院学科发展需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及见习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计划等相关招聘信息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qjyyy.com)等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1月27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
8.报考见习岗位(岗位代码J01-J04)的人员,须满足《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22〕26号)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条件;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升研等人员);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及开考比例
(一)此次招聘采用笔试、岗位量化评分、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考试评价得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中笔试成绩占45%、岗位量化评分占10%、岗位技能测试占45%。
(二)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再设置现场报名点。
2.报名网址:http://qj1yy.chenhai.cloud
3.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7日9:00—11月30日17:00。
4.报名流程:登录公开招聘报名平台→注册账号并登录报名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及相关证书、材料→确定报考岗位→提交审核→网上打印《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及见习人员报名表》。
5.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
(二)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及准考证打印
1.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1月28日9:00—12月2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条件的匹配性进行审核。
3.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年龄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招聘专业”“岗位其他条件”几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匹配。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考试前1周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详见后续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入场考试。
2.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高等医学院校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场次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与公布
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在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告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生可登录医院官网及报名系统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取消或递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或放宽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4.未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资格,不予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5.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详见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qjyyy.com)。
6.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等)。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发现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的资格。
(五)岗位量化评分
1.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岗位量化评分,岗位量化评分总分100分,评价项目包括以下指标:
(1)学历学位:根据考生的学历学位(学士、硕士、博士)层级赋分;
(2)获得奖学金情况:根据考生在读期间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赋分;
(3)获奖情况:根据考生在读期间获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技能操作比赛获奖、讲课比赛获奖等赋分;
(4)发表论文情况:根据考生发表SCI、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情况赋分;
(5)参与课题项目情况:根据考生主持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基金项目、省部级重点或重大基金项目、省部级基金项目、院校级或地市级科研项目等赋分。
2.岗位量化评分项目中,涉及学历学位评分只计入考生报名时审核准入的学历学位;涉及奖学金情况、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参与课题项目情况的评分,只计入考生准入学历学位攻读期间或毕业后的情况。
3.岗位量化评分时,由考生根据评分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表彰奖励证明、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申报书及合同书等),由医院工作人员进行评分,计算出量化评分成绩,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量化评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六)岗位技能测试
1.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性质,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包括但不限于实操考核、场景模拟、案例分析等测试内容。
2.技能测试总分100分,由医院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库中抽取7名专家作为评委,由7名评委根据测试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计算出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作为考生的技能测试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岗位技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5%+岗位量化评分×1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45%。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2.考生综合成绩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在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qjyyy.com)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2.考察。采用查阅个人档案、函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递到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考察合格的人员个人档案由医院统一保管,考察不合格的将个人档案退回原档案存放机构。
(九)公示和录(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qjyyy.com)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用的人员,报经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办理录用手续。
3.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必须是未就业状态(与任何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
4.合同制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同质化管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医院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放不低于曲靖市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按照《曲靖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薪酬待遇参照试用期内的合同制人员执行。
5.已办理录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或《见习协议》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或办理人事(劳动)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6.新录用的合同制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见习人员按《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22〕26号)文件规定约定见习期为6个月。合同制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结束见习,解除见习协议。
七、递补情形
截至下一次招聘前,本批次招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况的,可根据考生岗位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一)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二)放弃岗位量化评分或技能测试的;
(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四)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在公示、办理签订劳动合同(见习协议)手续和签订合同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自愿(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辞职的;
(六)在公示、办理签订劳动合同(见习协议)手续期间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七)医院岗位职责相同或人员类别相同人员出现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纪委全程监督,对有关投诉或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由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4-6661056
附件:
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及见习人员计划表.xls
文章来源:https://rsj.qj.gov.cn/view/gsgg/143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