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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公告

时间:2022-12-29     查看:519 次    置顶

根据镇人社事招公告[2023]1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条件及岗位表详见附件《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现将报名和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2022年12月29日9:00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者请下载并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方向证明等公告规定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发送至医院邮箱报名,邮件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同时进行电话沟通预审。邮箱:wu.lanzheng@163.com

(二)应聘者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建议网上报名)。报名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四楼401室。  

三、联系电话:0511-88773987   

附件:

1.《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公告》(镇人社事招公告[2023]1号)

2.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岗位表

3.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承诺书

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附件截取,详情点击招聘岗位附件

岗位名称 报名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 专 业 其 他
精神科医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博士学位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医学 40周岁以下。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精神科医生 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医学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限2023年毕业生
心理治疗师 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应用心理学、心理学、基础心理学 限2023年毕业生
精神科医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
精神科医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且完成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护士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护理学、高级护理 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护士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护理、护理学、高级护理 限2023年毕业生
影像科医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 放射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检验科技师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免疫学、病原生物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具有主管技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来源链接:

http://wjw.zhenjiang.gov.cn/wjw/gsgg/202212/c55a081486f149c8a6f66cdc6e863195.shtml

标签:镇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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