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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结核病防治院)2023年度“一站式”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时间:2023-03-01     查看:502 次    置顶

为促进滨州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操作规程(试行)》(滨组发[2019]5号)、《滨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23年度“一站式”校园招聘工作方案》(滨卫人发[2022]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滨州市中心医院(结核病防治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开展“一站式”校园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滨州市中心医院(结防院)93人,招聘岗位全部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限202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户籍不限。

(四)应聘人员须有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资格证书;相应学历、学位、规培等有关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校园招聘信息、校园宣讲会、现场报名、现场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本科岗位:面试+笔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2023年3月3日上午8:30-17:00,滨州医学院(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525号滨州医学院北区教学科研楼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或者笔试。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由学校(院系)盖章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

3.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规培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原件、复印件;

4.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或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取得进入面试资格。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采取仅面试的方式进行。大学本科毕业生采取先面试签约,经笔试考核合格后按程序聘用的方式进行。有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1.面试。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建招聘工作面试评议专家小组,组织面试。专家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进行面试综合评议,主要评议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后,所有参加面试考生成绩在滨州市卫生健康委(wjw.binzhou.gov.cn)官方网站集中发布。评议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协议人选。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的,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滨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23年度“一站式”校园招聘拟聘协议书》;招聘大学本科学历岗位的,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滨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23年度“一站式”校园招聘就业意向书》。所招聘的岗位人数,经一所高校“校园招聘”完成时,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该岗位不再招聘。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与“一站式”校园招聘高校协商一致现场通知。“一站式”校园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笔试。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岗位,面试签约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经笔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笔试不合格的,双方签订的《滨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23年度“一站式”校园招聘就业意向书》自然解除。笔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并合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考察、体检工作按照“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其中,招聘岗位为大学本科毕业生的,需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后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信息公示网站附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2.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1.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2.2023年度“一站式”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

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附件截取,详情点击招聘岗位附件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招聘专业 其他条件
滨州市中心医院 医疗医技岗位 不限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
滨州市中心医院 呼吸内科医师 4 内科学(呼吸病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心血管内科医师 4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内分泌医师 2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肾内科医师 2 内科学(肾病、肾脏病学方向、风湿免疫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血液内科医师 2 内科学(血液病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老年医学科医师 2 老年医学、全科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神经内科医师 5 内科学(神经内科方向)、神经病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消化内科医师 2 内科学(消化内科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消化内镜医师 2 内科学(消化内科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介入医师 2 肿瘤学、外科学、血管介入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重症医师 4 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呼吸病方向、心血管内科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骨科医师 2 外科学(骨外科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普外科医师 2 外科学(普外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胸心外科医师 2 外科学(胸心外科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泌尿外科医师 2 外科学(泌尿外科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神经外科医师 2 外科学(神经外科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耳鼻咽喉医师 2 耳鼻咽喉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口腔医师 3 口腔医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正畸、口腔种植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眼科医师 2 眼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麻醉、疼痛医师 4 麻醉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妇产科医师 2 妇产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儿科医师 2 儿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康复医师 2 针灸推拿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骨伤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康复技师 2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滨州市中心医院 皮肤性病医师 2 皮肤病与性病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急诊医师 4 急诊医学、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影像、超声医师 4 放射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医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病理医师 2 临床病理、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基础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检验医师 2 临床检验诊断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精神医师 2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护理 2 护理一级学科 具有护士资格证
滨州市中心医院 卫生管理 4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滨州市中心医院 会计 2 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
滨州市结核病防治院 传染病医师 3 内科学(传染病方向) 具有医师资格证
滨州市结核病防治院 肿瘤医师 6 肿瘤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zszxyy.com/front/article/findById.do?id=40dea6f6e64d4dffaf2f413eaf7707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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