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2 查看次数:7
为了进一步夯实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有效缓解医院人才短缺的现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岗位详情见《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康复治疗技师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
(二)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报考普通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6、年龄要求18-35周岁,即1990年11月15日(不含)至2007年11月15日(含)期间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二学位专业不得用于报考相应岗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的需要;
9、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阶段通过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向招考工作人员提前声明,并本人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0、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2025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参与就业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指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应聘者。)
11、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已纳入玉泉区合同制工作人员薪资管理体系且仍在职的工作人员;
5、预计2025年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与简历筛选
(一)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投递方式,报名考生需按照制式简历模版(见附件2)据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投递至招聘工作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康复治疗/应届或普岗)。
报名简历投递邮箱:hrdofyqgh@163.com
简历投递时间:2025年11月15日9时-2025年11月18日17时。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认真填写简历表报名信息,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投递至指定邮箱。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填写《玉泉区总医院2025应聘简历表》,并于简历表本人照片处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通过。(特别提醒:简历表投递邮箱后将无法修改,因考生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简历筛选
简历筛选及资格审查人员通过简历评估等方式择优筛选,在简历投递时间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及筛选意见。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通过简历筛选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期间未响应工作人员通知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简历筛选时间:2025年11月19日9时-2025年11月25日12时。
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时间直接电话咨询。
电话:0471-6303960
时间:9:00—12:00 14:30—17:00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康复医学基础》,满分100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9日。
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总医院(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总医院公众号上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通过邮箱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报考人员并将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告知。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按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并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玉泉区总医院2025应聘简历表》(一式二份);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注:所有学习阶段都需打印)
(4)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6)资格证、执业证或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存放机构的档案存放证明。
(三)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2025年以后毕业的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因个人错填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核材料除证件原件外收取后不再退还。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考生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9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总医院(以通知为准)
(四)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本院微信公众号一并公布。
(五)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六)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察工作由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总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察人员应在接到考察通知的规定日期内提交考察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总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举报邮箱:yqqhszyy@126.com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二)2025年应届毕业或应届择业期内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三)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单位解释为准。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签署,于资格复审时提交。
十三、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阅知。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公告内容进行解释,公告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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