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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永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驾驶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4 查看次数:1

    2025福建三明永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驾驶员1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福建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因工作需要,永安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C1以上驾照,驾龄5年以上(驾龄截止计算时间至2025年11月24日),能熟练驾驶手动挡、自动挡车辆,具有较强安全意识;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4.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经公安交警部门查证,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记录及严重违章行为;

    6.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6.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7.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8.其他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宜从事永安市妇幼保健院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线下报名、资格审核、技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徐女士0598-3622807。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在上班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交至永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201室。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永安市卫生健康局(永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材料、驾照复印件、三年内无交通事故及违章记录;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纸质版。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短信通知其参加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技能测试

    按照履行驾驶员岗位职责的要求,通过实地操作,进行倒桩、移库、上坡起步、道路驾驶(进档减档)、紧急停车、定位停车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参加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技能测试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

    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治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聘用

    经报名审核、资格审查、技能测试及面试,且体检和政审均合格,并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工作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存在被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或任职后辞职的,可在此前环节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组织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

    (一)人员身份

    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政府有关编外聘用驾驶员工资标准文件执行。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参加技能测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放弃。

    2.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扫描件、复印件材料,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3.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次未尽事宜由永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98-3661079

    附件:永安市卫生健康局(永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www.ya.gov.cn/zwgk/rsxx/zkzp/202511/t20251124_21715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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