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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平县中医医院洪州分院2025年公开招聘护理及药房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0 查看次数:4

    为进一步提升黎平县中医医院洪州分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按照“缺一补一,退一补一”原则,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3名护理工作人员以及1名药房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序号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1洪州镇卫生院临床护理工作人员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护理专业、护理学专业、助产专业
    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持有护士资格证及以上资格,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后必须服务满1年以上。2洪州镇卫生院药房工作人员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药学专业、药学制剂、药学(临床方向)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持有药师资格证,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后必须服务满1年以上。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报考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岗位身体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近一年内受过新型网络诈骗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6)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4日(上午8:00至12:00、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黎平县洪州镇卫生院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吴顺德18786425863。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资格审查

    由洪州镇卫生院党支部、医务科组成资格审查组,对照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确定报考合格人员。

    六、考试方式、时间、内容及地点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分值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12月16日9:00。

    2.笔试地点:洪州镇卫生院大会议室。

    3.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4.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报名人员不足1:3,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30。

    2.面试地点:洪州镇卫生院大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具体内容由医院确定。

    4.应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成绩在60分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黎平县洪州镇卫生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初次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检机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不能聘用的。

    九、聘用

    体检合格者,由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如在公示期间经调查有影响聘用的,经调查核实,不再进入聘用程序,该职位进行依次递补,公示合格人员与医院办理聘用手续。

    十、工资待遇

    聘用职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工资:聘用职工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医院效益情况而定,根据学历、工作年限、职称综合考虑,中专、大专、本科每月分别为2000元、2170元、2270元。另持有相关资质证者可分别增加:持有初级证:护士100元/月;护师:200元/月;中级(护理)400元/月;副主任及以上资质面谈商议。

    (二)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夜、晚班的情况下额外劳动消耗而建立的一种辅助形式,按月发放。

    (三)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当月工作量给予的奖励,按月发放。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在招聘工作中,执行亲属回避规定。如招聘中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是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及招聘对象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方案,特别应注意招聘的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三、本方案解释权由洪州镇卫生院负责。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kNoo03R4RwOPoEs6-Htcg

    • 发布时间:2025-12-10
    • 信息地区:贵州  
    • 职位:护士 | 助产 | 护理 | 药学 | 药房 | 药师 | 行政 | 中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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