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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安吉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5-12-18 查看次数:11

    2026年湖州安吉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41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浙江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满足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2026年安吉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至38周岁(1986年12月至2007年12月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等条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本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本县定向培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以及其他条件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12月22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12月22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6年安吉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第一号)计划表》

    三、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为线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按照招聘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2日(报名时间以招聘单位收到完整资料电子邮件报名时间为准)

    报名资料:报名人员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并根据岗位要求上传完整、清晰的佐证材料,如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位学历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学校〈学院〉公章)、资格证书、岗位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岗位所需证书、材料。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安吉县第一健共体:安吉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699号),联系人:傅朝霞;联系电话:15356436089、0572-5027693;邮箱:ajxrmyyrsk@163.com。

    安吉县第二健共体:安吉县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299号),联系人:刘容;联系电话:13819260130、0572-5608702;邮箱:ajlr2007@163.com。

    安吉县第三健共体: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三楼人事科(安吉县孝丰镇苕源路388号),联系人:齐永刚;联系电话:13567275954、0572-5808325;zjajsy@126.com。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4日

    各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邮箱反馈初审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初审结束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名岗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视作放弃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满分为50分。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中招聘计划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学院)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

    4.社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印证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岗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进行,面试时间与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以专业科目成绩高的为先。

    1.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通过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阶段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一般不少于5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以安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为准。考生可在“健康安吉”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查询、入围面试、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2-5310500.

    (四)监督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72-5924508)。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5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均可应聘招聘要求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予以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辅导培训班。

    (五)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期间与招聘单位联系。

    附件:附件1.附件2.docx

    文章来源:http://www.anji.gov.cn/xxgk/bmxxgk/xwjj/fdzdgknr/gggs/art/2025/art_810bdc6e410940ec8f521bb81968c642.

    • 发布时间:2025-12-18
    • 信息地区:其它   | 湖州
    • 职位:行政 | 口腔 | 心理 | 中医 | 门诊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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