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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5 查看次数:7

    2025湖北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7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湖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9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健康教育于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包括嫦娥大道主院区和儿童医院两个部分,在职职工340人,其中高级职称40人,本科以上学历265人。编制床位数400余张,先后创建省级保健重点专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市级保健重点专科6个;拥有磁共振、CT、彩超等先进大中型医疗设备160余台(套)。医学遗传与产前诊断、儿童及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儿童保健、残疾儿童康复等业务能力在全市前列。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强化重点专科建设,提升核心医疗技术水平与学科竞争力,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区域内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及《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的若干措施》(咸人才办发〔2022〕1号)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咸宁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满足三级妇幼保健院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医疗队伍。

    二、引进岗位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引进专业人才7名,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岗位表》(简称《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报名:

    1.现役军人;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通过网络邮箱报名,也可到市妇幼保健院报名点现场报名。同一报名人员多次投递报名资料,以最后一次为准。

    网络邮箱报名:报名人员将附件2:《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报名表》(简称报名表)真实完整填写后,连同资格审查的材料(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均以“科室+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到网上报名邮箱:2735685424@qq.com,咨询电话:0715-8107790,联系人:甘老师。

    现场报名地点: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教部办公室(咸宁市嫦娥大道816号门诊楼D306室)

    3.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2寸近期免冠相片;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表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6)《报名表》一式两份;

    (7)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网上投递报名材料请注意以上要求的材料均需扫描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4.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有关时间节点界定:岗位的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24日--12月31日,由市妇幼保健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证明的真实性并审查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条件合格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提交的有关材料、证明等原件及所获荣誉材料需在参加实践技能考核时一次性提供给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还将对被考察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领取准考证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通知报名成功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1月9日上午8:00-12:00到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教部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寸彩色免冠登记照2张。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1.笔试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设置笔试开考比例为1:3。

    (1)笔试主要考核与应聘岗位工作相关的病案分析及临床诊断能力等。

    (2)考试时间:2026年1月10日

    考试地点: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3)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按考生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核准,报市人社局备案后,通过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1)面试时间:2026年1月10日,考生14:30进场,下午14:50开始抽签(14: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在考察考生的沟通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管理能力,经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另外5位考官打分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面试过程中应聘者不得做自我介绍,不得陈述与考试无关的内容。

    (5)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及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12日通过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xnsfybjy.com/)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六)体检、考察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考察工作由咸宁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审定,报市人社局备案,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接到有关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对公示期间接到有关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拟聘人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引进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上编、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等聘用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按总成绩顺序可递补,不再另行组织考试。“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2.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3.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和市卫健委领导下进行,由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对笔试和面试进行指导和监管。

    4.人才引进工作由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落实排查“近亲繁殖”要求,杜绝“近亲繁殖”现象,有需要回避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近亲属、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在卫健系统任职情况。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和《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咸宁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岗位表

    2: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xnsfybjy.com/xwzx/tzgg/202512/t20251223_41750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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