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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浦城县医疗单位医疗类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查看次数:4

    2026年南平浦城县医疗单位医疗类储备人才引进5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福建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推进我县人才强县战略,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精神,2026年计划引进医疗类储备人才5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

    省内外综合实力较强的50所医学类院校临床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见附件1,高校名单见附件2),专业参考《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26日至2008年2月25日;博士研究生:1985年2月26日至2008年2月25日);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规培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7.近5年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不含脱产攻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8.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9.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修和攻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其他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考生须在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则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2026年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考试合格证明需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相关要求与待遇

    (1)严格引进程序。招聘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要注重考察引进人才的政治素质和道德表现。

    (2)生活保障待遇

    1.工资待遇按聘任医院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执行。

    2.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

    3.引进人才的子女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可不受购房、居住、户籍等条件限制;配偶需随迁安置,符合调配资格条件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线上报名:考生需将《2026年南平市医疗类储备人才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以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pc2847994@163.com),并致电0599-2847994进行确认。

    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8:00-2026年3月5日17:00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田径场(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报名时间:2026年3月8日10:00-12:00(星期日)

    (二)资格复审

    对已报名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应在2026年3月8日10:00-12:00携带以下材料:

    1.《2026年南平市医疗类储备人才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请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咨询电话:祝先生18950656780;徐女士 13960620800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组织。面试方式采取专业化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经资格复审,当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大于50人时,该岗位增加一场笔试,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作为考察和体检的重要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安排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聘用试用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县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3.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六、政策咨询

    浦城县卫生健康局:0599-2847994;

    浦城县总医院:0599-2867525。

    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附件:

    1.2026年浦城县医疗单位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2.国内50所高等院校名单

    3.2026年南平市医疗类储备人才申报表

    浦城县卫生健康局浦城县总医院

    2026年2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pc.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430677907760700000&siteId=40191032826610000

    • 发布时间:2026-02-26
    • 信息地区:其它   | 福州 | 南平
    • 职位:行政 | 心理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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