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9 查看次数:7
一、支持政策
1.科研经费
(1)按照获批项目金额 1:1 配套科研经费;
(2)提供引进人才科研经费 400-500 万元。
2.薪酬待遇
(1)年薪不低于 70 万元(业绩特别突出者,薪酬可面议);
(2)聘任正高级岗位、博士生导师;
(3)可按照医院科技奖励政策进行后续成果奖励。
3.引进人才安家费
300 万元(含政府配套)。以团队形式引进的,安家费额度可上浮。
4.实验室与团队建设
(1)提供 800 万元学科建设经费;
(2)根据研究需要匹配足额博士生和硕士生招生指标;
(3)提供用以研究的实验室及办公室空间等;
(4)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特别优秀者可另行签订人才协议。
5.生活保障
(1)在房屋购置前可提供人才周转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2)可协助配偶就业。
6.特殊说明
若申请人依托我院申请海优项目上会但最终未入选,则双方可探讨按柔性或全职人才引进方式继续合作,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二、申请人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 1986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 36 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 2025 年 1 月 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 3 年。
以上条件为参照《2025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指南》,具体以 2026 年国家基金委指南为准。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相关链接(2025 年度参考)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77579.html
四、医院简介
https://www.shdmu.com/web/details/index?coid=12&ctId=97 &cnId=12287
五、联系方式
有意申报者请及时与医院沟通联系,获得项目申报具体信息。人力资源部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电子邮箱: dl84671236@sina.com
联系电话:0086-411-84671236
科研部联系人:葛老师
电子邮箱: dy2yxkjs@163.com
联系电话:0086-411-84663471
文章来源:https://www.shdmu.com/web/details/index?coid=24&cnId=1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