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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2 查看次数:5

    2026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人才引进和招聘医务人员35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北京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38号)等文件要求,为推动延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23个岗位,拟招聘35人。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毕业生。

    2.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政策,只可报考户籍不限岗位。

    3.京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在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

    (三)社会人员报考基本条件,满足其一即可(详见附件1):

    1.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报名结束前人事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须在北京。

    2.博士后出站人员,入职前须为全职脱产在站博士后,且在本公告发布日前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其中非京籍博士后人员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非京籍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38号)有关规定,同时具有三级医院10年及以上从医经验,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其他条件: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2.专业: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3.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时间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

    4.年龄:38周岁及以下(限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限1980年3月及以后出生)。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与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9:00至2026年3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报名表(见附件2、附件3,填写打印后在指定位置由本人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京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含有户别、户号、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页;凡属集体户口须复印集体户首页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视同原件)及本人页;

    (4)原始学历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非定向”,未注明须开具证明)、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等材料的扫描件;

    (6)留学生需提供学位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7)社会人员需提供奖项荣誉情况(医学领域相关获奖情况:所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奖励证书;医学领域教学研究情况:课题研究、文章发表相关证书,课题研究以担任主持人的结题证书为准,文章发表以刊物封面页、目录页和发表页为准;影响力情况:体现医学领域创新成果、业绩贡献、人才培养等方面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

    (8)人才引进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三级医院10年以上从医经验证明(由应聘人员任职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9)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10)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须按照“顺序号-材料名称-姓名”分别命名。所有材料统一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姓名-本人联系方式”,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联系信息栏),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同文件压缩包。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材料后,要及时与招聘岗位联系人电话沟通,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并确认报名信息。

    注: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安排

    (一)招聘考试

    1.人才引进岗位: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安排可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询。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分确定名次。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2.其他岗位:

    (1)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以上岗位应聘人员,参加一类招聘考试,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一类招聘考试包括操作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操作考试和综合面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操作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操作考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2)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以上岗位应聘人员,参加二类招聘考试,二类招聘考试包括笔试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笔试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综合面试:对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3)综合成绩

    对操作考试(笔试考试)和综合面试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操作考试(笔试考试)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进行一次操作加试)。操作考试(笔试考试)和综合面试有任何一项未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需复查只限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采取查阅本人档案、与本人谈话、出具考察报告等方式进行。

    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可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人才引进岗位按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对于未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不予聘用。非北京市户籍的,在完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安排。

    五、其他说明

    (一)2026年3月20日17:00以后,不再受理网上报名和个人信息、资料的修改。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也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

    6.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六)应聘人员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附件:

    1.北京医疗卫生招聘信息

    • 发布时间:2026-03-12
    • 信息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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