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7 查看次数:2
因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现将招聘岗位和要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备注:医疗医技、护理、行政各序列博士研究生,依据医院发展规划,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三、报名方式
重要提示:若通过初筛,您将在钉钉上接收入群邀请,请用填写个人信息时录入的手机号登录钉钉接受邀请,若未收到邀请,则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31-8255589。
四、其它
(一)面试工作详细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将在钉钉群内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
(二)招聘期间,应聘者应及时关注钉钉内信息,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医院有权根据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五)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0831-8255589。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GLDJkfjsWt6-5-ukOZc1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