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类型
招聘人数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性别要求
其他条件
护理人员
8
护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精神专科医院或二级医院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男
需持有护理专业执业证书
护理人员
8
护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精神专科医院或二级医院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女
需持有护理专业执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参加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我院工作因各种原因被辞退或辞职人员,或因自身原因被单位辞退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0日(工作日8:00—17:00)
3.投递邮箱:541085560@qq.com。
4.联系电话:0855-8625996
5.报名要求及所需资料:个人简历,毕业证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必须注明报名岗位。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于报名时间截止后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环节。
7、报名缴费方式及金额: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线上缴费,金额为60元。
六、招聘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考试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考试工作由专项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应聘护理人员笔试的内容为基础护理+精神科护理知识。
(二)面试:面试的内容为报考职位相应的业务知识,实行现场命题、现场抽派考官、现场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测,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三)考生综合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文章来源:https://mzj.qdn.gov.cn/zwxx_5825880/tzgg/202603/t20260331_89940251.html
- 发布时间:2026-04-01
- 信息地区:贵州 | 黔东南
- 职位:护理 | 药房 | 门诊 |
- 信息ip: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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