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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骨伤科医院)2026年招聘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查看次数:2

    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就业能力、增强就业本领,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招聘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

    见习会计1名。

    二、见习人员要求

    1.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或16至24岁失业青年(办理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

    3.学历为本科以上,学位为学士以上,专业为会计学;

    4.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能严格遵守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6年4月3日起至2026年4月9日(共7天)。

    2.报名方式:个人将以下所需资料投递至我院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见习会计:zfy2209522@163.com。

    ①个人简历;

    ②个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③小1寸免冠彩色近照;

    ④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⑤失业证明(16至24岁失业青年提供)。

    (二)面试

    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招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个人实际及面试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我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并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情况以供审核。

    体检合格并通过审核者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的,相应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四)聘用

    拟聘用人选由医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为12个月。

    四、见习期间待遇

    (一)就业见习期间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人/月(单位另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人员见习期内不办理就业登记、不购买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三)见习结束由单位根据个人综合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开具见习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费用。报名咨询电话:0668-2155911。

    本公告由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骨伤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骨伤科医院)招聘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XQAMQeWOVUNRyX9UBh2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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