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医院招聘网、全世界医药人才信息汇聚于此,欢迎各位在此交流指导!
☕ 登录✚ 注册

 卫生人才网 -> 其它医药招聘 ->招聘90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启事

    招聘90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6-04-08 查看次数:3

    PART.01

    一、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应聘人员即日起可登录医院招聘系统(链接

    https://www.ychcqmu.com/dynamic/form/14a7VFVSCARRAgNSVVxbUgMDA1YCDwIBB1ZQAwYLDQ)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8日上午9:00。

    (二)报名资格初审:医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专业为准),初审合格人员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参加后续环节,若初审不合格将不另外通知(注:可能存在短信被拦截的情况,请各位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拦截短信)。

    (三)现场资格审查:接到面试及试岗通知的应聘者请按照以下资料清单提供支撑材料并在人事科通知的规定时间及规定地点进行审验。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初始学历起);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校验期内)、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初始学历起)1份;

    4.报名时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栏中所需的证件及材料: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技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在规培人员请提供带有规培基地鲜章的规培证明或规培合同);社保证明、岗位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1.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1份,不接受扫描打印件。

    2.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简章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本简章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4.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如:2024年4月至2026年3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即12个月),以此类推。

    5.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毕业论文、成绩表等资料,佐证其专业研究方向。

    (五)综合考核。编外聘用人员聘用考核方式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岗)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 100 分。应聘医、药、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笔试、 专业技能测试(试岗)和综合面试。

    应聘医、药、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岗)×25%+综合面试成绩×50%。总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且面试成绩达 70 分及以上 者具备录取资格,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择优依次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岗)和面试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六)结果公示。全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天在医院官网或院务公开栏公布录用情况。

    (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通知拟录用人员次日到我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规定执行。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医院规定,拟聘用人员须和医院签订拟聘用协议(属当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PART.0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相应工作的。

    点击查看》》(二)岗位条件

    PART.03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3.考生必须按照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若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取消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证书,即使已被录用,也会取消相应聘用资格。

    4.若考生隐瞒情况造成录用后原单位不同意放人及无法按时办理入职手续的,责任自负。

    PART.04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综合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特殊情况,医院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85381611)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iw5GENCTqZsiig40_MtKg

    友情提示:求职要先交钱的,一律可视为骗子;要求送礼的,一律可视为骗子!夸大承诺的,请加强警惕心!如有虚假招聘信息联系管理员删除!
> [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登录后可评论!
共有0 条评论【提示:恶意评论,恶意广告会被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