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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株洲市石峰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9 查看次数:6

    2026年湖南株洲市石峰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湖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拓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卫健系统各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 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1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和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其他各环节信息通过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发布,不会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自行密切关注。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 4月 13 日至 4 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机关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委托、代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2026年株洲市石峰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一式一份,报名表上贴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另附相同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带有效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加盖相应工作经历单位公章)并附同期的社保证明。

    (五)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3.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计算工作经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可以计作工作经历(须2026年3月31日以前取得规培合格证)。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审查地点在报名现场,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成绩和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应变处置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以百分制量化评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笔试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三)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各岗位以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四)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时间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政策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十一、咨询及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石峰区卫生健康局0731-22629770

    监督电话::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2629700

    石峰区纪委监委0731-22629957

    附件:湖南医疗卫生招聘信息

    • 发布时间:2026-04-09
    • 信息地区:湖南   | 株洲
    • 职位: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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