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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1 查看次数:4

    根据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学科发展与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公开招聘临床医技岗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完成规培的本科生,重点面向临床医学、医技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64名,均为临床医技类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2026年自主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8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由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采取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本院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进行线下面试,面试后对岗位进行核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方式:

    请访问 https://www.zyszfy.cn/job/ 进入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招聘专栏,在线填写《招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附件材料。

    请提前将下列材料扫描为图片或PDF格式,统一打包成一个ZIP压缩文件(备注名称为:岗位+姓名),在填写审查表时作为附件一次性上传。

    1.身份证正反面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

    4.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书

    提示:所有材料须在提交表单时一次性上传完毕,请务必提前完成压缩操作,避免因多次提交或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审查。

    (三)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者按通知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等方面,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本院职工同等薪资及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研究生学历人员特别说明:符合《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归宿”行动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宿人才〔2023〕3号)文件的人员,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另可享受院级研究生生活补贴1200元/月,并具备自行向市级人才驿站申领租房补贴(800元/月)及相关购房补贴的资格;同时,优先纳入周转池管理。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2167519

    监督电话:0557-2167510。

    附件2026年自主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wvL9-Q2G81b62vpIJT0Ew?poc_token=HATg5WmjaG2Hu1cl5P-P5Qz83_XAG4GKqK3bU5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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