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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关于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2 查看次数:13

    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关于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四川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是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因医院业务发展需求,现向社会招聘药剂科人员1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岗位需求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

    三、招聘流程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地址: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3楼院办公室(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龙云路17号)。

    4.报名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4)填写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

    (5)因应聘者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别人代替其报名,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双方手签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指印)、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须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收复印件。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加盖手印)。

    (三)考试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登记的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手机通讯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应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研究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公众号公示3天。

    (七)有关问题说明

    1.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7321126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_xpQQrYd2em3Uc8pBB4rw

    • 发布时间:2026-05-12
    • 信息地区:四川   | 保定 | 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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