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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5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3 查看次数:4

    2026年5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广东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向市内外公开选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由一个三甲综合医院、一个社区医院及67家院办院管社康中心构成,服务辖区内约200万常住人口。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A级。与南方科技大学合作共建深圳市首个全科医学院——南方科技大学全科医学院。2025年完成诊疗663.69万人次,服务体量连续多年居深圳市综合医院前列。

    (二)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始建于1952年,坐落于深圳地理中心龙华区,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公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深圳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有着底蕴深厚、学科齐全、教学经验丰富、设备精良、求实创新、技术先进、勇于突破等优势。

    (三)深圳市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为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开展传染病监测预警、环境卫生及免疫规划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与流行病学调查;检测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化学指标;制定落实职业病防治计划,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承担辖区卫生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行为。

    (四)深圳市龙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公共卫生机构。承担辖区居民的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伤害及精神疾病相关的防治工作。同时承担结核病、皮肤性病、口腔、精神疾病的专科诊疗服务。

    二、选聘岗位

    (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口腔科主治医师(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二)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脊柱关节外科主任医师(专业技术岗位四级)、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岗位七级);

    (三)深圳市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微生物检验技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

    (四)深圳市龙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院感防控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精神卫生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皮肤科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岗位七级)。

    三、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符合《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2.年龄、工作年限及获取资格条件截至报名首日;

    3.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取得的学位要与所学专业相对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选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名以“选聘报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00至2026年5月25日18:00(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务必清晰真实。报名材料包括: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与《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相关资料;

    (6)证明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事业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告知相关事由。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以龙华政府在线(https://www.szlhq.gov.cn/)公告为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面试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lhq.gov.cn/)公布,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

    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选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查阅个人档案。经考察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lhq.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选聘单位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由选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人员工资福利按深圳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告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选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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