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8 查看次数:6
1.精神科护士2名; 2.心理治疗师1名。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精神科护士岗位要求 1.持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及其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3.同等条件下有精神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心理治疗师岗位要求 1.应用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6届毕业生应在当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 3.2026届毕业生或具有初级及以上心理治疗师资格证者。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2.福利:缴纳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 六、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17点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附照片);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3)其他能证明个人履历的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 邮箱投递:请将上述材料压缩打包,以“应聘护士+姓名”或者“应聘心理治疗师+姓名”为主题,发送至招聘邮箱:npsdsyyrsk@163.com 4.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5.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6.报名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先生,联系电话:0599-6131730。 医院地址:延平区西芹镇板应一路423号。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0zLCV1anK95OtkjlyWzb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