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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岗位2026年招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7 查看次数:5

    根据《赣州市2025年“十万英才聚赣南”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兰州站)》《赣州市2025年“十万英才聚赣南”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郑州站)》《赣州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公告(广州站)》《赣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现将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岗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1.体检对象:

    赣州市2025年“十万英才聚赣南”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兰州站)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还未参加体检人员);

    赣州市2025年“十万英才聚赣南”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郑州站)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还未参加体检人员);

    赣州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广州站)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还未参加体检人员);

    赣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岗位);

    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赣州市2026年“十万英才聚赣南”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武汉站)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可对体检考生进行心理测评。

    3.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体检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

    4.体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体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二、体检通知书发放及有关事项

    1.体检通知书由招聘单位统一发放,体检具体要求见体检通知书,不再另行公告。

    2.体检考生需提前下载《考生体检须知》(附件1),仔细阅读后诚信签名,并在体检当天统一上交至工作人员。因考生未阅读或未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及未遵照《考生体检须知》告知事宜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体检通知书,准时到达集中地点。

    4.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体检考生不得有陪同人员,体检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平板电脑等各种电子设备,否则视为违纪,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体检考生在体检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

    1.考生体检须知

    2.怀孕人员关于延期进行部分体检项目的申请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Zm4oHNiXdJmA6b04t1SqQ

    • 发布时间: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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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位: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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