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8 查看次数:6
一、招聘岗位 药士1 名 二、用工性质 编外劳务派遣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通用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医疗卫生行业职业道德。 2.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 无党纪、政务处分,无刑事犯罪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及离职证明。 6.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 (二)岗位专业要求 1.药房岗位: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 持有初级及以上对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以面试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最终录用依据,根据面试表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二)报名地址 浦城县临江卫生院 (三)面试安排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试需携带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经查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最终录用人员按单位编外聘用合同制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浦城县临江卫生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9-2643120 15892171650 联系地址:浦城县临江镇新街村临江街127号(浦城县临江卫生院三楼办公室) 浦城县临江卫生院 2026年07月0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chTOTdxlEUdZ5SEGEmK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