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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医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6-08-04 查看次数:3

    2026年西安医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一)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陕西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西安医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无学术不端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

    用人单位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招聘人数单位联系方式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共产党史、党的建设等相关专业1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13991125211 邮箱:451882107@qq.com

    三、招聘对象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中共党史党建学学术学位点学科带头人。

    (二)岗位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已取得教授职称。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完整指导过 1 届及以上硕士研究生。

    4.具备丰富的科研项目主持经验,近5年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5.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方向明确且稳定,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中共党史党建学术专著。

    6.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

    7.拥有独立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研究的组织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及战略规划能力,能够有效凝聚团队力量,凝练特色研究方向。

    8.具有服务地方党建智库建设的能力,近5年有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

    1.优先保障办公条件,支持组建科研团队。

    2.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

    3.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金、安家费。

    4.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

    5.协助解决子女入读区域内优质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6.依托附属医院优质资源,为人才及直系亲属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医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支撑材料投递至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见上表)。同时登录“西安医学院在线应聘系统”,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相关内容、上传支撑材料。

    (三)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才学历、年龄、所学专业、学术情况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名单。

    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中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四)考核

    通过“学术报告+现场答辩+综合面谈”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全面评估候选人的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及岗位匹配度。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含心理健康测试)。体检费用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缴纳。体检或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无故不参加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对其资格条件、社会信用查询、准入查询,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复审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西安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报到和聘用

    经学校审定的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签订高层次人才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及薪酬待遇等核心条款。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编制管理相关规定的可办理纳入事业编制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不符合公开招聘制度,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等情形,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校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韩老师高老师

    咨询电话:029-86177381

    文章来源:http://rsc.xiyi.edu.cn/info/1022/2654.htm

    • 发布时间:2026-08-04
    • 信息地区:陕西   | 西安 | 定西
    • 职位: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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