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5 查看次数:5
四川省妇幼健康专科联盟由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牵头,根据各地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医院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而组建的辐射全省的特色专科医联体。联盟建设秉持“自愿加盟、团结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以“控量、确保实效;考评、优胜劣汰”为总体思路,以广大妇女儿童的需求和基层医疗机构需求为导向,创新合作模式,建立考核评估制度,不断加强先进理念与技术输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截止目前,四川省妇幼健康专科联盟拥有成员单位105家,其中有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盟成员单位覆盖四川省21个地市州以及重庆市。
四川省妇幼健康专科联盟不断探索多种形式的建设方式,定专人按专线展开协作工作,协作方式以松散型和紧密型相结合,在医疗保健业务、学科建设、妇幼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科研教学、机构运营与医院管理指导等方面采用单次指导、专病联盟、专科共建、合作办医、业务托管、民营医院特需医疗合作、远程医疗协作等多种形式。在充分履行省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能的同时,结合个性化专科特色对联盟成员单位开展全方位协作。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院聘地用”人员1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五)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二、基本要求
(一)工作岗位

(二)工作地点和派驻时间
工作地点为与我院签订政府合作办医、紧密型医联体等协议的单位。根据医院与派驻单位的合作需要,“院聘地用”录用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培训结束后按照医院的安排派驻至相应单位,原则上派驻时间为3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主责的人员;
(六)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应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有意者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注册招聘账号—线上填写简历并上传附件—选择投递岗位。

(二)初选后通知考核,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岗位适应测试,按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三)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办理入职手续。医院与录用人员签订“院聘地用”劳动合同,经科室培训后由运营发展部统筹下派至相应医院政府合作办医和紧密型医联体单位。
特别提示:
1.请应聘者确保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2.参加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应聘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相关福利待遇
医院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提供餐补,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年休假等,提供科研基金、论文奖励等。所聘人员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
2026年8月25日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2026年院聘地用人员招聘公告.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fybj.net/tender_hr/2026/BeXkood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