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08 查看次数:8
为进一步做好龙陵县中医医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
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
2020
〕
147
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
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经医
院研究,
拟招聘见习岗位人员
,
现将有关招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龙陵县中医医院计划招聘2026年第三批见习岗护理人员8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龙陵县中医医院2026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见习岗位计划明细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招录人员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且在上述2年时间内无就业经历相关记录(就业经历记录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参加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等情况),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或求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指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计算年满16周岁至24周岁时间内,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的青年。
4.之前未在其他单位参加过见习工作,未领取过见习补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早上0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陵县中医医院后勤三楼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5-612133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报名相关材料:现场填写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照招聘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不实,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照岗位条件,筛选出符合人员,并电话通知考生到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与面试。
(三)招聘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面试前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进行面试,考生应试时只报序号不报姓名。
2.面试时间:2026年10月15日下午14:30-17:30。
3.考察。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有人员退出则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公示拟聘用见习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
五、见习期
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六、见习期间待遇
甲方为乙方提供2200.00元-2400.00元/月/人(大专学历2200.00元,本科学历2400.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签订见习协议后,按文件相关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为见习生,按《龙陵县中医医院见习岗管理办法》管理,见习期间指定带教老师,见习结束后自主择业。
八、纪律
1.通知时效。整个招聘期间,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2.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出现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招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名、面试,逾期不予受理,应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5.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龙陵县中医医院纪委0875-6121331
咨询电话:李老师(13987583459)
附件:
龙陵县中医医院
2026年10月08日
一审一校:付林雪
二审二校:陈昌梅
三审三校:赵东艳
龙陵县中医医院:龙陵县中医医院官方微信,关注该微信您能及时了解到医院介绍、科室介绍、专家介绍、医院导航、院内导航、中医技术推广、医患交流等。
投稿邮箱:1835915943@qq.com
联系电话:0875-6121331
城乡居民普通疾病住院待遇医疗机构级别起付标准(门槛费) 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 400 90% 省级及省外医疗机构按 600 85% 二级医疗机构(龙陵县中医医院) 照医院级别执行省内同 (比同级医院低100元) (比同级医院多10%) 等医院级别的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 900 60% 说明:参保人员未经过县级及以下基层医院首诊治疗,直接到市级及以上(三级医院)住院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各降低10%、医疗救助对象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支付范围。(6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急危重症患者者不受分级诊疗转院政策限制)。 龙陵县中医医院医保咨询电话:0875-6121331或6121895。 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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