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9 查看次数:4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一)学科带头人及青年博士(附件)
(二)临床医技及护理岗位(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较高的团队协作意识、奉献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所有岗位入职前须取得应聘岗位所对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医院根据简历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和面试,学科带头人及青年博士长期招聘,临床医技及护理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学科带头人及青年博士应聘人员填写《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学科带头人及青年博士应聘报名表》,临床医技及护理岗位应聘人员填写《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应聘报名表》,并将应聘报名表电子版、相关证件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glfyrsk@163.com)。
四、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资格审查合格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即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一)基本待遇
1.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现行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方案执行。
2.医院职工依规享受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会福利、伙食补助、健康体检等福利。
3.医院每年为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直接考核招聘岗位,考核通过即可入编。
(二)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博士除享受上述基本待遇外,叠加享受以下专项支持政策:
1.学科带头人可享受30万元—80万元人才补贴及2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青年博士可享受30万元人才补贴及1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特别优秀人才可 “一事一议”,另行协商确定支持政策。
2.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正高级工资待遇2年,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博士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2年。
3.医院协助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桂林市各类人才计划,享受相应津贴补助、住房、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
4.到院工作后取得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按医院科研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存在信息不实、伪造证件、刻意隐瞒或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体检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与我院人事科联系。
联系人: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3-2884201
邮箱:glfyrsk@163.com
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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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应聘报名表 2: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学科带头人及青年博士应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www.glfybj.org.cn/recruitment/recruitmentrczp/10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