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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云岩区卫健系统2022年11月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22-11-28     查看:437 次    置顶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现就贵阳市云岩区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贵阳市云岩区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50人。

岗位信息汇总表可参阅《贵阳市云岩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职位表》(附件),岗位信息以云岩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二、引才条件

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以及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具有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4.2022年12月1日前需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资格证。

三、引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才在云岩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看报考信息并向用人单位投递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9:00-2022年12月1日17:00。

(二)资格初审

各引才单位结合本单位公布的人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才提交的基本信息,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

资格初审完成后,引才单位在2022年12月6日前在云岩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现场评审

引才单位结合岗位需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审工作方案开展评审工作。

对应聘人才较多、同一考场当天无法完成现场评审的岗位,引才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或专业测试等方式初评,择优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评审结束后,引才单位将评审结果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云岩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四)签订意向协议

引才单位根据现场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意向引进人才。意向引进人才须在约定时间内与引才单位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意向引进人才与引才单位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引进资格的,当年及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

(五)体检及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引才单位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及规定组织实施。

(六)拟聘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报名、初审、评审、体检、考核等环节合格的意向引进人才,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由引才单位在云岩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

应聘人才参加各项线下环节,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根据引才单位安排做好防控措施。

(三)单位引进人才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云岩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岩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86766927、0851-86679008

引才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监督电话:0851-85201094(云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附件:云岩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职位需求计划表.xls

云岩区卫生健康局

云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主管单位 职位名称 需求人数 工资福利待遇 所需专业 学历要求
贵阳市云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云岩区卫生健康局 公卫医师 43 按相关政策执行 公共卫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临床医学、护理学、护理、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全科医学、基础医学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检验检测师 7 按相关政策执行 药学、药剂学、病原生物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卫生毒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联系人:黄燕子
投递邮箱及联系电话:1656053091@qq.com  0851-86766927

来源链接:

https://www.yunyan.gov.cn/xwzx/gsgg/202211/t20221123_77186937.html

标签:贵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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