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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市医共体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查看次数:5

    为满足医共体总医院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南宫市医共体党委研究,南宫市医共体总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南宫市医共体成员单位(南宫市人民医院、南宫市中医院、南宫市段芦头镇中心卫生院、南宫市紫冢镇卫生院)(详见附表),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6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用工形式为单位聘用制,由用人单位分别与各自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90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基层医疗机构岗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具体详见岗位条件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其中,全日制学历是指高中起点全日制学历。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书;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6年度南宫市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

    2.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等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3.学历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要求。符合学历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5.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至报名开始之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高校在读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4月13日在南宫市医共体牵头医院(南宫市人民医院)微信服务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材料: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原则上实行现场报名。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的,也可通过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后(邮箱:ngsrmyyrsk@163.com),并电话联络0319-5701154查询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公开招聘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会将证件初审结果通过电话形式告知报名人员,请务必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人员在参加笔试时,务必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提前到现场审核,如发现材料不实则立即取消该人员笔试资格。

    3.报名、审核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1日17:00。

    4.报名地点:南宫市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医共体办公室。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南宫市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26年4月24日9:00至11:00。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现场公布。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

    4.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的考生,都进入体检环节。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报考岗位空缺情况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考《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宫市医共体牵头医院(南宫市人民医院)微信服务号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南宫市人民医院、南宫市中医院、南宫市段芦头镇中心卫生院、南宫市紫冢镇卫生院分别与各自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具体要求由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聘用合同执行。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被聘用人员上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六、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请报名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及聘用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四)本《方案》由南宫市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专项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宫市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专项小组研究决定。

    (六)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319-5701154(南宫市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附件:

    2026年度南宫市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岗位条件表(1).pdf

    2026年度南宫市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岗位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IG6SbQiOVWTVPsG4NrR9w

    • 发布时间:2026-04-16
    • 信息地区:河北   | 邢台
    • 职位:行政 | 中医 | 助理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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