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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镇雄县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简章

     发布时间:2026-07-16 查看次数:4

    招收计划:

    (一)招收对象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以应届专科毕业生为重点,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二)招收专业

    助理全科专业(西医类)。

    (三)招收计划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计划内招生,招收人数为 40 人。

    四、招收工作安排:

    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负责2026年招收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指定由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 www.ynwsjkrc.cn)统一发布报考流程、相关公告、各培训基地招收简章等。

    (一)网上报名

    7月13日11:00-7月27日23:00,申请培训人员可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 步骤详见“操作手册”(手册可在报名开始时在系统登录页面左下角“通知公告”中下载)。

    (二)现场确认

    1.地点:镇雄县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科教科

    2.时间:2026年8月3日(08:00-12:00;14:00-18:00)

    3.现场确认资料:

    (1)报名表一份(网报成功后A4纸双面打印),单位委培学员须加盖委派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已取得执业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委托培养学员还需提交由送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委托培训证明材料一份(原件)。

    (三)招录考核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原则择优招录。招收考核由理论考核、临床技能考核及面试组成。

    1.理论考核(闭卷考核)

    (1)考核时间:2026年8月4日 09:00-10:40

    (2)考核地点:镇雄县人民医院门诊1楼报告厅

    (3)卷面分:150分

    (4)考核范围:临床医学综合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及医学人文等

    2.临床技能考核(包含面试)

    (1)考核时间:2026年8月4日 14:00-18:00

    (2)考核地点:临床技能中心

    (3)考核项目:临床基本技能

    (4)考核评分:100分

    3.考核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临床技能考核成绩(包含面试)×50%(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择优录取,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四)体检

    1.体检人员:依据考核综合成绩,按招录计划人数与参考人数 1:1的比例择优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3.体检时间: 2026年8月5日

    4.体检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录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照考核综合成绩高低顺次依次递补。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六)公示、录取

    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人员;录取结果电话通知或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查询,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疑义的确定招收对象。

    (七)报到

    报到时间:2026年8月24日

    报到地点:镇雄县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科教科。

    五、培训管理和质量保障措施:

    (一)培训年限:2年(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二)严格遵照《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2020 年版)》等文件要求抓实各项培训工作。持续推进基地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学员全周期过程管理;针对性开展医师资格考试、结业考核考前强化培训,多措并举稳步提升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整体质量。

    (三)按照国家及云南省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助培结业考核的培训学员,省卫健委颁发统一制式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并报国家卫健委备案。

    (四)如遇国家或云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助培学员及选送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六、培训期间薪酬待遇:

    (一)财政补助

    1.严格遵照国家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按时、足额、考核发放学员财政补助(中央财政补助:14400元/年、省级财政补助:10000元/年)。

    (二)医院绩效补助

    1.第一年:无执业助理医生资格证者600元/人/月。首考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者:一次性补发600元/人/月×12个月绩效补助。有执业助理医生资格证者1200元/人/月。

    2.第二年:无执业助理医生资格证者0元/人/月。有执业助理医生资格证者1600元/人/月。

    3.医院发放夜班费,夜班费按实际值班情况50元/次核发。

    (三)培训学员在培期间经基地选拔、推荐参加各类比赛获奖者(三等奖及以上者),区、县级奖励500元/人/次;州、市级奖励1000元/人/次;省级、国家级奖励2000元/人/次。

    (四)培训学员首考通过结业考试者一次性奖励绩效1000元/人。

    (五)培训期间,医院按规定为学员购买“五险”。

    (六)医院提供免费住宿。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应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并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承担全部责任,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报名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二)申请培训人员应确认所报志愿并保证其无退出或终止培 训等记录,并及时关注所报培训基地发布的消息和公告,服从 培训基地招收工作安排。招收过程中无故缺席审核、考试、面 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关责任后果。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注:以培训基地网上录取操作时间)不按要求报到或报到签订培训协议后退出、终 止培训的(含在培人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自终止培训起3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住培(或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助培),除全部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费用外,还需按以上已享受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翁老师

    联系电话:0870-3078021

    邮箱:zxxrmyykjk@126.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迎宾大道与镇雄大道交汇处(镇雄县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科教科

    邮编:657200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FcvAbn46Rw-K9OCMZhs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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