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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2 查看次数:7

    2026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2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广东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十条措施》《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及《清远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持续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规范村卫生站医务人员“进、管、用、出”全流程管理,落实“因地制宜、应设尽设”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辖区群众获得安全、规范、连续、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合我镇村级医疗卫生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灵州村卫生室乡村医生1名;

    2、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回岐村卫生室乡村医生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村卫生室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诊疗、用药指导、转诊咨询、日常门诊工作。

    2、规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工作。

    3、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履约随访、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服务等重点工作。

    4、严格服从卫生院一体化管理、业务培训、日常督导及年度考核,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能够长期稳定在岗从事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2年或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执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执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上、邮寄报名。

    (一)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

    3、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执业资质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有基层医疗工作经验者提供)。

    (二)报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办公楼402室公共卫生管理科

    (三)咨询电话

    0763-3203699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考核方式及流程

    (一)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所有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统一资格初审、复核,核实报考资格、资质真实性、工作经历等信息,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二)综合考核: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对资格合格人员采取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分二部分,采取淘汰制进行。

    1、第一部分笔试: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①笔试时间和地点:9月8日,地点: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②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③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

    ④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后,笔试各(报考回岐卫生室、灵州卫生室者)前3名进入操作及面试。

    ⑤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2、第二部分:技能操作考核及面试,操作及面试各占50分。

    ①技能操作考核及面试时间和地点:9月15日,地点: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②技能操作考核内容:基础临床技能操作、急救技能操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操;

    ③面试,面试后计算综合成绩。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操作+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加技能操作成绩相加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加技能操作成绩相加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公示与入职:拟录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入职及村医注册相关手续,定岗到对应村卫生室开展工作。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确保所提交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报考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日常工作、业务培训、绩效考核由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3、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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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乡村医生计划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OTA5NzA0NQ==&mid=2247489537&idx=1&sn=67678ea377ade4ec78e0622fb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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