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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大冶市人民医院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1 查看次数:5

    2026年大冶市人民医院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湖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市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7名工作人员。详见《大冶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基本资格

    报名人员除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学历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含中专起点本科、成教、电大、自考学历,以及通过中职、高职对口高考升入普通高校的毕业生。

    2.报名人员年龄符合岗位表中的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3.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相应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11.大冶市卫健系统正式编制人员(含岗位备案制人员);

    12.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三、聘用方式

    劳动合同聘用制

    四、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分以下两类考试方式进行:

    岗位名称

    考试方式

    成绩权重构成

    中医医师、药师

    笔试+面试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康复治疗师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操作

    笔试×30%+面试×30%+专业技能操作×40%

    各环节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大冶市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大冶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公告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0日8:00-9月18日17:30(工作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到大冶市人民医院中心院区(大冶市罗家桥街道东港路26号)6号楼912室人力资源办公室报名,递交相关资料,联系方式:0714-8768291。

    3.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审核后归还):

    (1)《大冶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签名,见附件2);

    (2)本人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根据岗位要求及个人情况提供,应届生如已取得可提供);

    (5)本人近期免冠纸质版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

    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市人民医院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实际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医院研究同意,可以报考。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QQ、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未收到招聘考试通知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五)考试

    本次招聘按岗位性质实行分类考试,具体如下:

    1.中医医师、药师岗位(笔试+面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形式: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等,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③笔试开考比例: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④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医院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通过大冶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公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⑤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大冶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公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2)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②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③面试入围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为3:1,不足3:1的,由医院研究后决定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④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⑤面试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大冶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公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环节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 康复治疗师岗位(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操作)

    (1)笔试

    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开考比例、最低合格控制线、成绩查询方式均与上述“中医医师、药师岗位”笔试要求一致。

    (2)面试

    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入围比例、最低合格控制线、成绩查询方式均与上述“中医医师、药师岗位”面试要求一致。

    (3)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形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采取以“实际操作演示”为核心,并结合口述说明的方式来综合评定。

    ③入围方式:与面试合并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④最低合格控制线:操作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⑤成绩公布:操作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大冶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公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4)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40%(各环节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都相同时,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医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医院可根据需要按照各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冶市政府网、大冶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按程序递补。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成绩有效期内,招聘岗位再次出现人员空缺时,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递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大冶市人民医院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六、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大冶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冶人医共体发〔2025〕12号)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如不适应岗位工作的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试用期结束前1个月内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工资待遇根据上级部门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医院按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关处理。

    3.本公告由大冶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大冶市人民医院0714-8768291。

    附件:

    1.《大冶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大冶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冶市人民医院

    2026年9月9日

    附件:《大冶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大冶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https://www.hbdaye.gov.cn/zfxxgk/fdgknr/qtzdgknr/rsxx1/202609/t20260909_1358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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