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3 查看次数:4
为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充实骨干力量、优化人才梯队,提升医共体服务效能,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专业素质良好,勤奋好学。
(三)具有全日制统招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民办及独立院校),具备相应岗位资质,不少于5年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需求。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附件)
三、受聘待遇
(一)试用期1—2个月。
(二)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
(三)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报上级人社部门备案或办理编制。
(四)签订合同后,享受与在职职工同工同酬待遇。
(五)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之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应补贴,补助期限均为3年:
1.硕士以上学历(不含民办院校),且职称为主治医师及以上:生活补贴1000元/月,人才奖励费2000元/月。
2.本科以上学历(不含民办及独立院校),且职称为主治医师及以上:生活补贴1000元/月,人才奖励费1000元/月。
四、招聘流程:
(一)应聘者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投递个人资料:
电子报名:发送至dbssrmyy@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专业+姓名+学历+职称”。
现场报名:投递至调兵山市人民医院(调兵山市育才路8号)5号楼二层东侧人事科。
(二)个人资料应包括:本人简历、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特殊资质证、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够反映应聘者学习与工作情况的相关材料。现场报名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电子报名请提供清晰扫描件,面试时核验原件。
(三)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由医院领导及专家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聘用人选,市卫健局等上级部门全程监督。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招满为止。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dbssrmyy@qq.com
联系人:王志鹏 主任 电话:13504181334
联系人:杨 亮 主任 电话:13941097771
邮寄地址:调兵山市育才路8号调兵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邮 编:112700
本公告由调兵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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